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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法院10余小时执行拍卖160余亩小麦
作者:admin
07-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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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新网天津7月5日电 (杨子炀)见过执行拍卖房子、车子、珠宝首饰、有价证券的,你见过执行拍卖小麦的吗?近日,天津蓟州区法院干警们来到蓟州区马伸桥镇某村,针对160亩小麦开展执行工作。
据蓟州法院介绍,当事人王某与天津市某蓝莓种植专业合作社签订租赁合同,约定将蓟州区马伸桥镇某村合计约160余亩土地租赁给王某用于种植蓝莓。后王某拒绝支付涉案土地2019年至今的土地租赁费。
案件经过一审、二审,法院判决双方解除合同,由王某给付合作社土地租赁费合计59万余元,并清除案涉土地上的农作物及蓝莓棚等地上附着物,同时支付土地占用费。
但案件进入执行阶段后,王某却失联了,经查控,执行干警冻结了王某在银行的八万元存款。但剩余执行款还需要执行干警进一步调查,经过实地查看,执行干警发现王某在涉案土地上种植的小麦已经成熟,经过专业法官会议研讨,蓟州法院决定公开变卖被执行人在涉案土地上的小麦。
最后,执行法官在天津市蓟州区公证处、当地政协委员和人大代表以及蓟州法院督察室的监督下对小麦进行了公开竞价,并定于6月21日对小麦进行收割,由于涉案土地面积广,小麦收割作业从清晨持续到了晚上,共用时10余小时。最终,160余亩小麦以16万元总价成交。用小麦变卖价款来偿还被执行人拖欠的土地租赁费用,并将涉案土地返还给申请执行人,依法保障了胜诉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完)